正當大家中秋節烤肉歡樂時,卻傳出今年5月才被查獲販售逾期進口肉品的台中市力勤公司,後來仍改用兆基公司進口冷凍豬腳,其間又被查出含瘦肉精,質疑台中市政府一開始即未勒停其停業,連罰款後來也因業者訴願而撤銷;市府對其輕輕放過,才會讓業者得以膽大妄為。鏡周刊報導指出,位在北屯的兆基冷凍公司在秋節前忙著大量出貨,而它的負責人梁俊仁和力勤公司是同一人。梁俊仁在5月被查獲販售過期肉品後,仍持續批發豬肉、雞肉和內臟等肉品,供應全台近2000家中盤商,且旗下公司進口的肉品又被抽查到含有瘦肉精,但處罰也只有被查獲的肉品遭銷毀,至於沒被抽查到的肉品,是否合格根本沒人知道。例如依衛福部資料,兆基進口的5892公斤的冷凍豬腳,在邊境查驗時,被檢出含有瘦肉精,因不符合動物用藥零檢出的標準而被銷毀。報導亦舉新北市查獲販售逾期白蝦等魚獲32項共250公斤,不僅裁罰1548萬元,更勒令停業。且依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,「儲存、販售逾有效日期食品,可處6萬元以上、2億元以下罰鍰,情節重大者,並得命其歇業、停業一定期間」。力勤是進口肉品的大批發商,按理市府應先命其歇業或停業,確定產品安全或是認定改善後才准復工,台中市衛生局只罰錢,是輕縱了廠商。也有市議員質疑,所謂的重罰,其實只是幌子,案經梁俊仁訴願後,罰款已撤銷,等同全身而退。市府衛生局今指出,梁俊仁同時擔任力勤、兆基、兆烽等企業負責人,過去也曾成立兆強行公司,善於利用不同公司名義進口、銷售肉品,衛生局因考慮僅勒令力勤公司停業,並非釜底抽薪的方法,因此改以梁俊仁為中心,加強查緝其名下所有公司的食品衛生,自5月起已稽查相關公司、冷凍庫21次,同時函請中央加強邊境抽驗。對於力勤原先遭罰1200萬元,因訴願撤銷卻不服訴願一事,市府基於維護食安的決心沒有改變,已再度裁罰1032萬元,金額仍達千萬元以上。至於當初未勒令停業,則是考慮過期肉品均已查扣,依比例原則,才未令其停業。台中市衛生局5月在力勤公司查獲大批過期肉品。照片/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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